噪声的危害和控制
一、噪声的定义
噪声,指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噪声作业,是指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 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A)的作业。
噪声由物体振动产生。机械转动、冲击、共振、摩擦、电磁等。噪声的种类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连续声可分为稳态噪声(波动<3db(A))、非稳态噪声(波动≥3db(A))。持续时间≤0.5秒,间隔>1秒,声压变化≥40db(A)为脉冲噪声。噪声种类不同,检测方法不同,卫生标准不同。
二、噪声的危害
噪声可以引起两种职业病,噪声聋与爆震聋。
噪声聋属于慢性过程。患者初期除主观感觉耳鸣外,无耳聋感觉,交谈及社会活动能正常进行。继续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当听力损失到一定程度时,患者主观感觉语言听力出现障碍,在生活交谈中表现出耳聋现象,即所谓的噪声聋。
噪声聋的主要临床症状表现为听力下降,耳鸣,耳痛,头痛,眩晕。一般在1~2年的接噪时间内不会有耳聋的情况。职业性噪声聋症状轻的,脱离工作环境再加对症治疗是可以康复的。噪声作业工龄较长听力损伤严重的治愈比较困难,极个别病例可以留下终生残疾。
爆震性耳聋:120分贝以上的强噪音所造成的急性听力损伤,如因设备爆炸、开山炸石、火炮发射及燃放响声导致的耳聋。爆震聋除引起听力损伤外,还可引起全身损伤,如肺损伤,如肺泡破裂、肺出血、肺水肿等。
三、噪声危害的控制
1.工作场所噪声允许接触限值为8小时等效声级不能超过85db(A)。如果是脉冲噪声,脉冲次数不同,允许接触的峰值为120~140 db(A)。生活中可以通过距离判断噪声是否超标:如相隔2米,听不清对方说话,则可能超标。
2.用人单位可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或不定期的自我监测。如果超过接触限值,则要采取听力保护措施。
3.控制噪声源。在声源处减弱噪音,如在机器上设置隔离箱,采用噪声危害较小的机器代替危害大的机器,尽量在不用机器的时间段关闭机器。吸声、隔声、消声、隔振或阻尼降噪。
4.控制传播途径。在传播途径中减弱噪音,设置人与机器的隔离区,机器封闭作业。
5.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耳塞或耳罩)。超标情况下必须要持续佩戴。要佩戴正确,以发挥良好的防护作用。
6.减少劳动者接触噪声时间,避免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休息时不要再接触噪声。随身听、KTV最好也要减少接触。
7.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上岗前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禁止职业禁忌证者从事噪声作业;在岗期间也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筛查疑似病例,及时调离出现听力下降、耳鸣、耳痛、头痛、眩晕的劳动者;离岗时也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划清界限,分清责任,避免劳动者离职后发现职业病引起纠纷。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公司、武汉市职业病危害检测公司、武汉市职业病危害评价公司、武汉市职业病预评价公司、武汉市职业病预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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