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岗位禁忌症者偏多?你可能理解错了!

2021-05-02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朋友可能会有“噪声岗位职业禁忌证者偏多”的想法,你可能理解错了!今天,我们一起来翻开《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看看,你是不是忽略了某些细节。


  在《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噪声的上岗前职业禁忌症第一条为“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实际体检工作中,有不少人直接把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当成噪声职业禁忌证了。要注意,这里要求满足两点:第一,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第二,500Hz、1000Hz和2000Hz中有一个或多个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不要仓促下结论,因为这个结论很可能让其失去这个工作机会。


  噪声在岗的职业禁忌症第一条“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要注意在岗体检因噪声引起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不是职业禁忌症。在实际体检工作中,排除噪声原因比较难掌握,容易出现误下职业禁忌证的情况。


  噪声在岗的职业禁忌症第三条“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阈≥65dB)”,注意要求:一是接触噪声1年内高频听阈≥65分贝;二是上岗前体检资料显示纯音测听正常,即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分贝。千万不要随意下禁忌症结论,尽可能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实际工作中噪声易感者是很难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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