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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时间:2020-06-12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2月份职业卫生项目公示: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介绍: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生产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位于武汉钧安制 药有限公司老厂区内(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惠安大道),该项目拟设 置片剂生产线 1 条;胶囊剂生产线 1 条;颗粒剂生产线 4 条;散剂生 产线 1 条;糖浆剂生产线 4 条;丸剂生产线 1 条,厂年生产能力为 5000 万盒。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中药粉尘、淀粉粉尘)、电焊烟尘、二氧 化氮、一氧化碳、氨、硫化氢、噪声、电焊弧光、工频电场、乙醇、 高温。 检测结果:尘毒检测结果中除了固体制剂车间评价单元固体制剂车间 压片操作位外其余检测结果均合格,噪声检测结果中除了固体制剂车 间评价单元固体制剂车间压片操作位外其余检测结果均合格。 评价结论及建议: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项 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认真切实地落实在《项目建议书》和本 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完善本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保障职业卫 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 的。 建议:(1)根据类比项目,拟建项目在固体制剂车间压片操作位的粉 尘可能超标,公司要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对该岗位增加除尘 器,降低该岗位粉尘浓度。 (2)压片岗位、颗粒分装岗位、固体制剂岗位、制粒岗位、外包岗位 噪声可能超标,企业应原有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加强消声减震措施, 同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声耳塞,并严格监督佩戴情况。 (3)本次评价识别了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但是未检测高温。根据项 目建议书,作业场所内存在多处高温场所,建议公司在锅炉外层加一 层保温材料,同时在建成投产后对高温的急性职业危害事故进行专项 应急演练。 (4)本次评价识别了氨,但是未作检测高温。工人在污水处理过程中 接触到氨,在建成投产后,公司要规定污水处理工人佩戴防毒面具, 防止氨中毒。 (5)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措施,其目的 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 局〔2012〕第 49 号令)的有关规定,落实改扩建项目作业人员的岗前 体检工作。 (6)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工种体检项目和体检 周期,并根据其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体检。 (7)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在厂区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注 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例 如:在粉碎、压片等岗位设置“粉尘有害”“粉尘职业病危害”,在空 压机房设置“噪声有害”;配电室设置“工频电场职业危害告知卡”等 有关的警示标示与告知卡。 (8)对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基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 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 援设施、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 使其符合符合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9)公司在颗粒剂生产线中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电器设备。 (10)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 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武汉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武汉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武汉职业病市危害评价机构、武汉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