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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撤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时间:2020-06-10
6月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撤销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报》,通报指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开展环境监测活动中存在伪造、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决定撤销武汉华测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即日(2020年5月13日)起,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使用CMA标志,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撤销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测公司)在环境监测活动中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本局决定依法撤销武汉华测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4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的判定及要求,对武汉华测公司在环境监测中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作出处理,并发布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作为的通报》(鄂环办〔2019〕29号)。该通报表示:(一)禁止武汉华测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和政府委托项目;(二)将武汉华测公司法定代表人等5人列入弄虚作假不良记录名单;(三)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该《通报》声明,将武汉华测公司相关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交省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6月14日,本局收到省生态环境厅来函及移送的证据材料。 经本局调查核实,2018年7月,武汉华测公司在对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中,出具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EDD18K001711001,EDD18K001711002)存在如下伪造、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一)报告纸质原始记录中02浓度与采样仪器设备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存在伪造数据行为;(二)样品交接时间与实际不符,实验室检测分析的样品非实际采样样品,存在编造、篡改数据的行为;(三)采样点位原始记录与实际不符,存在伪造数据行为。武汉华测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本局集体研究决定,撤销武汉华测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1700050214)。 2020年5月13日,本局依法向武汉华测公司送达了撤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法律文书。即日起,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使用CMA标志,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从通报的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既是检验检测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底线,更是检验检测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要对照通报的案例,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范有效运行,持续保持取得资质认定时的条件和要求,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 (二)要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宣传普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知晓法律后果。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认证实施规范、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增强尊法、知法、守法意识,坚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检验检测科学公正的行业形象。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武汉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公司、武汉市职业病危害检测公司、武汉市职业病危害评价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