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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广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时间:2020-05-31     【原创】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份职业卫生项目公示:鄂州市鄂城广山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介绍:鄂州市鄂城广山矿业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吕继云。该公司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 广山铁矿始建于 1958 年,由程潮铁矿对矿区进行露天开采,1960 年建成投产,1975 年停止井下施工和生产。1977 年泽林镇细山铁矿和 楼下铁矿相继对广山矿区进行了露天开采,目前露天采坑的最低标高 为 0m 左右。从 1993 年开始,两矿相继转入地下开采。2003 年两矿合 并,在楼下村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设计、施工和经营管理。 该公司持有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 年 4 月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地下开采铁矿;销售:铁精粉。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颁 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 C4200002012082120126849,开采矿种为铁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2000Kt/a,矿区面积 2.5439km2,广山 矿区开采深度:由 97m~-210m 标高,有效期 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该公司持有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鄂)FM 安许证字[2011] 080195 号。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鄂州市鄂城广山矿业公司井工采场(明竖井、 盲竖井、回风井和辅助斜坡道-175m 中段以上采矿作业面,水泵房)、 生产辅助设施(提升绞车房、变电所、空压机房)等生产辅助设施和 生活设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本次对井下工作时存在的粉尘进行了检测,其检测结果均符合《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 (GBZ2.1-2007)规定的要求。 本次对矿区 4 个工作处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其 8 小时等 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的要求。 本次对井下工作时存在的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进行了检测,其检 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 因素》(GBZ2.1-2007)规定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结论: 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鄂州市鄂城广山 矿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各项制度较完善,职业病防护 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较规范,辅助卫生用室 基本完备,其职业病控制效果基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建议: 1 该项目涉及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从现场检测的结果来看,作业场所仍然存在尘毒危害以及噪声危害, 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容忽视。建议公司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职业卫生管 理,完善职业卫生制度,加大职业卫生投入,将职业病危害降低到最低。2 粉尘是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因素。采场中各作业面 4 个作业产生的粉尘,其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但是检测结果 也接近限值水平,应采用湿式作业,及时洒水,在掘进作业时设置水 幕降尘,并对主扇风机进行经常性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良好的抽风效 果,以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 3 一氧化碳也是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另一关键因素,应加强对井 下一氧化碳浓度的在线监测,同时设置固定式及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 器,并保证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正常使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 生。 4 建议公司加强该设备的日常管理,经常对设备进行润滑与维护, 以减小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强度。对于空压机、凿岩机作业处产生的噪 声强度较大,应采取适当的隔声措施。 5 该项目根据生产情况,设置四班倒,每班 8 小时,涉及夜班作业, 工人轮班和夜班作业,易引起工人生活节律紊乱和职业性精神(心理) 紧张。建议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制度。 6 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卫生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该项 目绝大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较好,其效果完全归结于配备的各项 职业病防护设施,因此防护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公司完 善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7 个人防护作为保障工人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 害因素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产生噪声较大作业处工人正确 佩戴防护耳塞或防护耳罩后,可减小噪声对工人的危害。因此,公司 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 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 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 有效性;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 督工人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要求粉尘岗位工人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 要求的防尘口罩,要求噪声接触岗位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耳塞。8 现场调查时职业病危害事故方面的应急预案以及设置职业病危 害告知牌设置不够全面,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同时企业应 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协议,对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公司应设立急救箱,箱内放置急诊包、止血钳、止血带、纱布等 常用医疗器械及用品,防暑药品、止血药品、心脏急救药品等常用急 救药品等。 9 岗中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病“三级预防”中的二级预防措施,其 目的是及早发现职业损害,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公司应加强员工在岗 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做到全覆盖,对于 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应进行妥善处理,严格按照《用 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 49 号 令)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人人享有职业健康。 10 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 识,增加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对于新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教育培 训内容应侧重于设备操作、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和急救方法、 危害标示识别、事故应急报告程序、疏散路径和应急救援演练等。1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应当在公司醒 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 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同 时,继续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与评价工作,以便 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健康。 12 该项目日后如进行扩建、改建或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时,公 司应重新委托持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扩建、改建或者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完成后应重新进行职业 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武汉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武汉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武汉职业病市危害评价机构、武汉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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