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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顺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时间:2020-05-28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份职业卫生项目公示:鄂州市顺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介绍:鄂州市顺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FM 安许证字[2013] 080369 号, 有效期:2013 年 6 月 21 日-2016 年 6 月 20 日;鄂州市顺通石材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鄂州市国土资源厅 2014 年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 C4207002010047120061155,开采矿种为建筑用闪长岩,开采方式:露 天开采,生产规模 10.00 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 0.0461 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60m~+177m 标高,有效期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本次对 4 个工种接触的其他粉尘危害因素的浓度进行了检测。检 测结果中钻孔、采场挖机、破碎操作室、石料装载处的其他粉尘浓度 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标准的要求。 本次对上述 4 个工种接触噪声的 8 小时等效声级进行了检测,破碎 操作位和铲车处的 8 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及建议:结论: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业病防 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辅助卫生用室基本 完备。 建议:1、在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病危害管理人 员培训时,企业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从执行和资金上确实落实 职业病危害防治政策;3、应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将该矿职业病防治 的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等进行公示; 4、企业在职业病危害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 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 状评价工作,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 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应 委托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资质的服务机构; 5、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组织 工人到有职业病危害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体检。对新 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健康检查,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合理进行劳动调配;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进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定期掌握员工 的健康状况;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对在职业病危害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并严密跟踪相关人员身体现 状并及时诊治。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离岗时,进行离岗健康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检查费用由企业承 担; 6、企业应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武汉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武汉市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武汉职业卫生检测机构、武汉职业病市危害评价机构、武汉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