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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注意事项

时间:2019-07-02     【原创】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对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的规定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问题一:哪些企业要申报?

  通知要求:矿山、医药化工、铅蓄电池、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加油站、纺织化纤、印染、木制家具、造纸、皮革制造、玻璃制造、汽车制造和维保行业等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企业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纳入监管。

  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上述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的16类行业于2017年11月底前申报完成,其他经过立项登记且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2018年2月底前申报完成。

  重点问题二:职业病危害项目如何申报?

  需要申报的企业登入柯桥区安监局网站,点击游动图标后打开链接,进行网上申报。

  开展首次申报只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员工数量,提交审核后通过智慧监管系统或qq群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完成备案;经检测后的企业根据《申报》办法的要求完成申报与备案,纸质材料可以通过智慧监管系统或qq群提交扫描件。

  重点问题三:不申报会怎么样?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首次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的规定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问题四:新建企业要怎么做?

  立项后马上申报,同时做好以下工作:2017年5月1日前投产的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他企业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5月1日以后投产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要求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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