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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业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塑料制品业是指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产业。多数塑料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众多。作为武汉职业病评价专业机构武汉兴业将围绕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对塑料制品业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一、塑料制品业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 塑料制品业存在物理、化学等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噪声、有毒气体等。 1.有毒气体。如氯乙烯、乙烯、硫化氢以及有毒液体的挥发气体等。 2.有毒液体。如苯、甲苯、二甲苯、二异氰酸树酯、甲醛、丙酮、糠醛、苯酚、甲酚、汽油、柴油等。 3.高分子化合物单体。 4.粉尘。如塑料粉尘、铅尘。 5.物理危害。如噪声、高温等。 二、塑料制品业常见职业健康损害 塑料制品业常见职业性病损主要与生产塑料所使用的原料有关。化工原料一般具有腐蚀性强、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特性,极容易造成突发事故和急、慢性中毒职业病事故。 在塑料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单体、助剂绝大多数具有一定毒性、变应原性和致癌性,可以导致机体皮肤、呼吸、消化、精神、神经症状的多系统、多脏器的健康损害。 如原料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单体氯乙烯、丙烯腈等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助剂氯化汞、无机铅盐、磷酸三甲苯酯、二月桂酸丁二锡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有些助燃剂如有机铝、有机硅等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有机溶剂可导致皮肤腐蚀作用、变应原反应;有毒气体如氯乙烯、硫化氢、苯、甲醛等可导致呼吸道损伤。氯乙烯(致肝血管肉瘤)、苯(致白血病)、丙烯腈(人类可疑致癌物)等甚至有严重致癌作用。 三、塑料制品业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合理布局。 (1)将车间按有无危害、严重危害与一般危害分开;在有害车间和无害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卫生防护绿化带。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各类管道不宜从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经常停留或通过的辅助用室的空中和地下通过;若需通过时,应严格密闭,并应具备抗压、耐腐蚀等性能,以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气逸散至室内。 (2)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限时,其夹角不得<45°。高温热源应布置在下风侧。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宜采用单层建筑;如是多层建筑物,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高层。当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工作环境。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车间办公室宜靠近厂房布置,但不宜与处理危险、有毒物质的场所相邻。 (3)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当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吸声、消声、降噪、减振措施,整体或局部通风排气设备,除尘设备等。 3.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医疗抢救设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如洗眼器、喷淋器等,此外,应贴好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体检。对接害岗位做好岗前、岗中、离岗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对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尽可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5.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病防护个人用品,做好防护用品佩戴、维护培训及监管工作,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发挥良好的防护作用。 武汉兴业---武汉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湖北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武汉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湖北职业卫生评价机构 |